美國人文學界最高榮譽「國家人文獎章」得主高登.伍德代表作
認識美國國父的第一本書,了解美國政治運作的最棒起點
美國人為何這麼崇敬他們的國父?背後代表了什麼國家性格?
走下神壇之後的國父,他們的真實人生面貌又是什麼?
王政還是民主?各州共和還是中央集權?從國父們的矛盾分歧,看懂美國政治兩百年來的路線之爭?
民主走向「庸俗」、「媚俗」,甚至「民粹」,
這是現代民主遭遇的困境,也是18世紀國父們碰上的難題,
身為現代人,我們又該如何反思這些問題呢?
☆美國人文學界最高榮譽「國家人文獎章」、普立茲獎、愛默生獎、班克羅夫特獎等諸多獎項得主,歷史學者高登.伍德在台首本著作
☆利用小故事側寫八位國父的生平,適合一般大眾閱讀的入門書籍
☆盧令北(東吳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邱師儀(東海大學政治學系教授)、馮卓健(輔仁大學歷史學系專案助理教授)專文解說推薦
☆沈榮欽(約克大學管理學系副教授)、胡忠信(歷史學者)、陳鳳馨(News98 財經起床號節目主持人)、葉浩(政治大學政治系副教授)、顏擇雅(出版人、作家)聯名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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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要認識美國的「國父」?
在台灣人一般的認知中,我們的國父指的是孫文,但對於美國人來說,他們的國父可能不只一位。本書一共收錄了華盛頓、富蘭克林、傑佛遜、漢彌爾頓、麥迪遜、亞當斯、潘恩、伯爾等人的生平小傳,他們都是對美國建國有貢獻的元勳,也是建立美國政治典範的代表。為何我們需要去認識美國的國父呢?
作者伍德在書中指出,美國不同於其他基於共同的語言、宗教或民族而建立的國家,美國的立國根基其實是共同的政治信念、是憲法中的精神。因此,美國人需要不斷回頭去肯認這些締造憲法者的價值理念、省思這些「國父們」的原初意旨,進而去叩問這兩百多年的民主實驗,究竟會帶領美國人共存共榮、還是走向分崩離析。而對於非美國人來說,如果我們不了解美國的國父,自然也就無法了解美國過去的歷史變遷,以及美國當代的政治運作,諸如兩黨政治、大小政府等諸多議題。認識美國國父是認識美國一把重要的鑰匙。
走下神壇的國父,還原他們的真實面貌
由於國父對美國人是如此重要,景仰他們的人會稱他們是「時代的巨人」、「智慧和政治能力無後人可及」。但也有人認為,開國元勳被過度神化,他們也會讓媒體噤聲、操控選票、為私利劃分選區,現代人會做的各種骯髒政治伎倆,他們一樣都沒有少。更有些修正派或自由派歷史學者,批評國父們「沒有解放黑奴」、「沒有保證女性政治平等」、「沒有賦予印第安人公民資格」、「沒有建立可以公平競爭的經濟環境」,認為他們是在打民主假球,他們是種族主義者、性別歧視者或菁英主義者。
但作者伍德認為這樣的批評並不公允,他認為「國父們」仍是特定環境或特定時代的產物,他們有超出當代之處,但也受到十八世紀的價值理念的限制。他們當然應該接受批判,但我們卻不宜用超然、後見的道德立場去指責前人的不足。專業的史家應該回到時代脈絡下去解釋諸多問題。
國父走下神壇之後,他們跟我們一樣都是人,他們有時代的侷限,但這不妨礙他們的偉大。本書的目的是要讓讀者看到開國元勳真實的一面,洗盡他們被過分神化或過分詆毀的地方,了解他們對美國人來說到底有偉大。
華盛頓原本會當國王,富蘭克林是「意外的國父」
提到美國國父,我們第一個想到的可能是砍倒櫻桃樹的華盛頓,但那其實跟蔣中正看魚兒逆流而上一樣,只是後人穿鑿附會的故事。本書用許多小故事側寫了美國國父們的生平,可以幫助讀者了解他們的性格、思想、行為特質,以及當時美國的歷史氛圍。
例如說美國剛剛建國的時候,其實美國人並不了解什麼是「民主共和國」,他們能參考的體制只有殖民母國英國的「君主立憲國」,所以華盛頓一開始其實差點當上國王,名義上掛著民選總統,但實際上卻是握有大權的君王。
此外,本書也描寫出身貧寒人家的富蘭克林,從印刷廠的學徒當起,一步一腳印打拚闖出名堂,但由於人生的一場意外,讓富蘭克林從忠貞愛國的大英帝國子民,搖身一變成為激進狂熱的美國革命分子。成為美國國父對他來說是人生的插曲,死後成為勤勉致富的美國文化代表,也不是他的初心。
作者伍德也用許多角度描寫各個國父之間的友誼或糾葛,他們可能是彼此最好的朋友,例如傑佛遜跟亞當斯。國父們也可能是一生的政敵,例如說傑佛遜跟漢彌爾頓,他們倆理想中的美國是如此的不同,而這也是美國當代諸多政治衝突的根源。他們甚至可能是相殺的寇讎,例如說漢彌爾頓就因為跟伯爾決鬥,而命喪後者的槍下。
傑佛遜的理想是小政府,但漢彌爾頓卻是國力強大的美利堅帝國
前面提到的傑佛遜跟漢彌爾頓對美國的不同想像,恰恰就體現了大政府、小政府,中央政府集權還是地方州政府分權的爭論。傑佛遜心中的理想美國是每個州政府仍保有自主的空間,內政一切自理,中央政府盡可能當個「小政府」,能不管事就不管事,只有在國際外交的場合,才成為合眾國統一的對外窗口。漢彌爾頓心中的美國則大大的不同,他理想的合眾國是個擁有強大國力的「財政-軍事」國家,中央擁有極大的權力,是事必躬親的「大政府」,地方政府基本上只能聽命行事。
也因此,傑佛遜會指責漢彌爾頓根本背離了共和精神,後者想建立的只是披著民主外紗的君主制國家,想積極向外擴張、發動戰爭。反之,漢彌爾頓會認為傑佛遜想像中的國家是一盤散沙,行政根本無法運作,國不成國,只是不切實際的空想。兩百多年來,傑佛遜跟漢彌爾頓對國家的不同想像,仍會顯現在美國人對許多政治議題的討論上。
至高無上的民意,自我顛覆的國父
最後,伍德認為十八世紀的美洲(或美國)仍是貴族的世界,所以他時時用「紳士」一詞描繪當代受啟蒙思潮薰陶的國父們,他們有學養、有品味、有道德、還有一輩子不愁吃穿的被動收入,當代人甚至認為不需要汲汲營營於賺錢、不需要為生計煩惱的紳士,才能真正全心全意、不偏不倚的投入政治活動。這些紳士認為自己有義務、也有權利領導眾人,打造人民安居樂業的民主共和國。
但弔詭的是,當這些紳士創建心中的國家,逐漸將民主制度深化到一般平民階層之後,國父們卻逐漸摧毀了他們賴以誕生的社會。貴族的世界慢慢逝去,取而代之的是齊頭化、扁平化的民主世界。當貴族與平民的階級差異消失,每個人的選票等值,每個人的意見都同等重要時,國父們在決策時,可能面臨害怕被群眾批評、無法跟群眾溝通、甚至會為了選票而去討好群眾。伍德認為這是為了民主而必然付出的代價,換來的可能是「庸俗」甚至「媚俗」的體制,政治人物的品質也因此而下降。現代民主遇到的問題,十八世紀的國父們也碰到了,這似乎是民主走向平等的必然現象,值得現代人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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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登.伍德(Gordon S. Wood, 1933- )
布朗大學榮譽歷史教師。研究主題是美國革命時代、制憲以及十九世紀初政治思想。1969年伍德以《美利堅共和國的創建》(The Creation of the American Republic)一書贏得班克羅夫獎和約翰.鄧寧獎,奠定他的學術地位。1993年再以《美國革命的激進主義》(The Radicalism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榮獲普立茲獎和愛默生獎。2010年,伍德又以《自由的帝國》(Empire of Liberty)贏得紐約歷史學會美國歷史獎。同年,伍德因其學術成就獲頒美國國家人文獎章。2017年和2021年,高齡已八十多歲的伍德,仍筆耕不倦地陸續出版了《分裂的朋友》(Friends Divided)和《權力與自由》(Power and Liberty)。八旗文化還預計出版伍德的另一本美國史著作《美國的理念:對美國如何誕生的反思》(The Idea of America: Reflections on the Birth of the United States,書名暫譯)。
梁文傑
台大政治系研究所畢業後,前往英國就讀倫敦政經學院博士班。現任台北市中山、大同區議員,曾任民進黨中央中國事務部副主任、政策會副執行長、《新社會政策》雙月刊總編輯。譯著有《賣命工作的誘惑》、《索樂文報告》、《奧運的詛咒》、《出賣中國》、《中東心臟》、《意外的和平》、《黑手》、《天下大亂》等書。
私底下的梁文傑熱愛香港漫畫、乒乓球,關心體壇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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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論 開國元勳與啟蒙思潮
走下神壇的國父/國父是時代的產物/啟蒙風潮下的紳士品德/紳士的職責是領導眾人/紳士誕生的沃土/如何扮演好紳士角色/創造民主,但又被民主消滅的國父
第一章 神壇上的「國父」華盛頓
華盛頓的真實面貌/與眾不同的英雄/華盛頓對奴隸制的看法/急流勇退/名聲是華盛頓的第二生命/結合共和制與君主制的大型實驗/扮演總統的人/不再需要英雄的時代
第二章 富蘭克林是如何被「創造」出來的
意外的國父/富蘭克林的多種面貌/力爭上游的前半生/忠貞愛國的大英帝國子民/風靡歐陸的美國外交大使/身後成為勤勉致富的美國文化代表
第三章 如果美國出了問題,那麼傑佛遜就有問題
傑佛遜留給美國的深遠影響/成長過程與人格特質/充滿美德的文明社會/傑佛遜的國家願景/傑佛遜和他的民主之夢
第四章 用現實主義治國的漢彌爾頓
早年生涯/國家的財政大管家/用現實主義治國,以英國為模仿標竿/漢彌爾頓的財政方案/漢彌爾頓和他的強國之夢
第五章 真有所謂「麥迪遜問題」嗎?
改革邦聯/民主不是問題的解答,而是問題本身/什麼是「麥迪遜問題」?/維吉尼亞草案/共和黨人心中的理想政府/終結戰爭,世界和平
第六章 一輩子都活在「敵國」的亞當斯
像政治科學家,不像政治人物的亞當斯/美德是共和國的基石/社會的不平等產生階級/階級相互制衡的古典理論/亞當斯與當代主流思想的扞格/「我一直活在敵人的國家」
第七章 潘恩,美國第一位公共知識分子
潘恩的早年/因《常識》暴得大名/沒有家也沒有國的人/為平民寫作的公共知識分子/無神論者的標籤
第八章 艾隆.伯爾背叛了什麼啟蒙價值?
難以評價的歷史人物/天生的貴族、投機的政客/伯爾「們」代表的威脅
後記 開國元勳與現代民意的創造
紳士與他們的菁英世界/不斷擴大的公眾社會/聯邦黨與共和黨之間的對立/至高無上的民意,自我解消的國父
內文試閱
(推薦文、導論〈開國元勳與啟蒙思潮〉、章節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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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文 開創新局、樹立典範的「國父們」
盧令北 東吳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本書作者伍德教授師承史學大家伯納德.貝林(Bernard Bailyn),兩人同為研究早期美國史的巨擘,亦都曾榮獲普立茲獎及班克洛夫特獎,廣受美國史學界尊崇,貝林與伍德可視為美國史學界最知名的師生檔。
伍德教授長年鑽研美國獨立革命及早期共和時期(建國後至十九世紀初),這兩個時期是美國的奠基年代,後世對其中多位歷史人物的評價,往往有過度批判、溢美或失真等缺憾。伍德教授撰寫此書,不在為這些歷史人物平反或是戳破其歷史神話,而是以「你我皆凡人」的視角,還原八位對奠定美國國家根基厥功甚偉「國父們」的真實樣貌(除潘恩外,其餘皆為政治人物,其中四位日後成為美國總統),藉由如真如實呈現這些國父們彼此互異的思想、性格與行為特質,讓讀者對於美國的國家民族性格,有更多元的認識。
以「國父們」(founding fathers)一詞稱呼美國開國先賢,始於一九一六年,時為俄亥俄州聯邦參議員華倫.哈定(Warren G. Harding)在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中所發表的演講。雖然此名詞出現的時間甚晚,但國父們的歷史定位早已深植人心,即使來自修正學派歷史學者的批判未曾停歇,但大體上仍無損國父們正面且無可替代的歷史地位。本書並未挑戰正統或修正學派的歷史觀,但提出一個很重要思考點,就是這些國父們之所以能名留青史,永為世人景仰,是否歸因於他們才德超乎尋常,穎悟絕倫?這八位國父身處人類智識蓬勃發展的啟蒙時期,就時空背景來看,絕對有其特殊之處,但與當時英國的知識分子相較,這群國父雖曾受到歐洲啟蒙思想的浸染,但普遍出身不高,缺乏社會背景,在英國人看來,仍屬一群無足輕重、毫無地位的殖民地人民。或許正因為不受歐洲傳統社會階級的羈絆,美國適可成為啟蒙思想的實驗室,大膽實踐啟蒙運動的思想與理論,在歷史上另創新局。
伍德教授筆下的八位國父,各有其特色,也各有其優缺點。華盛頓未受高等教育,口語表達能力甚弱,思考深度也有限,然看似不足之處,反而讓華盛頓不受啟蒙時期諸多虛無飄渺的口號或抽象理論所限制。他看透人類社會「重利益輕原則」的特性,以現實主義推展國政,讓新成立的共和國能符合在地傳統與需求。而他在乎外界觀感,憂讒畏譏的保守個性,也讓他在兩任總統任期結束後,豪不猶豫交出權力,為後世樹立典範。至於同樣來自南方維吉尼亞州的傑佛遜,雖在知識層次上高於華盛頓,但卻存在比華盛頓更明顯的矛盾性。傑佛遜相信人民的判斷力與自制力,但不相信黑白平等;他相信自由平等,萬物皆有權利,但卻終生擁有奴隸,緊抱奴隸制度不放。華盛頓與傑佛遜同為共和主義的擁護者,但華盛頓看透人類社會的現實性,以現實主義治國,而傑佛遜始終對人類崇高的道德性懷抱信心。在理想主義的引領下,傑佛遜支持邦聯制,捍衛州權,主張小農政治以及限縮聯邦政府權力的小政府施政理念,都是有跡可循的。
以本書來看,對美國政治體制發展及國家未來走向影響至深且廣的,當屬麥迪遜與漢彌爾頓,書中對兩位人物的描寫也至為精采。維吉尼亞州出身,一手建構聯邦體制的麥迪遜,與其同鄉、力主邦聯制的傑佛遜,兩人由原先立場互異至共同合作力抗漢彌爾頓,不單開啟美國黨派競爭之局,也標示美國政治思想的分流。起先,傑佛遜對人民充分信任,麥迪遜擔憂民粹主義;傑佛遜強調州權至上,麥迪遜力主強化中央政府的管理權,此時漢彌爾頓的立場與麥迪遜相似,兩人合作共同確立了美國以共和制為基礎的聯邦架構。然而日後,麥迪遜卻轉投效傑佛遜的反聯邦陣營,共組「民主共和黨」,與漢彌爾頓的「聯邦黨」一較高下。
依伍德教授的看法,麥迪遜立場轉換並非前後矛盾,其核心思想始終一以貫之,未曾改變,並沒有所謂的「麥迪遜問題」(Madison problem)。麥迪遜骨子裡是位理想主義者,雖擔憂民粹亂政,但從未放棄追求政治上的德性;他奉行的國家主義並非中央集權制,他支持聯邦制,因為堅信該制度可以讓無私的紳士們,以更大的格局,為公眾謀取更多的福利。反觀漢彌爾頓,他的國家主義是仿效歐洲君主制國家,建立強有力的領導中樞與龐大的官僚體系,在聯邦體制上建構大政府。在麥迪遜眼中,這種作為全然背離共和主義的基本精神,因此他與傑佛遜的結合並非是立場轉變,而是共和主義勢力的再結合。
今日的美國,由華盛頓所立下的典範依舊為人所尊崇,麥迪遜所建構的《聯邦憲法》也依舊是美國國家運行的準則,而傑佛遜主張為平民發聲以及小政府的理念,同樣未曾消失過。不過,若我們觀察美國百年來發展出的國家形式,顯然是較符合漢彌爾頓所擘劃的建國方案,而非早期共和主義者期待的樣貌。這樣的發展是好是壞,各人自有論斷,但美國在建國先賢們所奠基的共和與聯邦基礎之上,在理想主義與現實主義交互作用與帶領下,的確走出異於歐洲傳統國家的治理模式,開創出特有格局,並成為日後其他地區仿效的對象。
美國因這群國父而特別,而這群國父也因美國國力日增而偉大,與同時期鼓吹「君權神授」、「朕即是國家」以及「王權神聖不可侵犯」的歐洲君主國家領導人相比較,美國國父的真實形象與思想理論反顯平易近人,其真實不造作,實際而不抽象的特質,無形中也成就了日後美國的國家民族性格。
導 論
導論 開國元勳與啟蒙思潮
美國的「開國之父」(Founding Fathers),或者依現在流行的反父權風潮,稱為「開國元勳」(Founders),對美國人有特殊意義。對於那一代為革命奮鬥和締造憲法的人,我們頌揚他們的方式是很特別的。其他大國的人不會像美國人這樣尊崇歷史人物,尤其是距今已超過兩百年的人。我們會想知道湯瑪斯.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對積極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會怎麼看,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對入侵伊拉克又會怎麼想。我們經常想知道傑佛遜和華盛頓會做何感想,但英國人對兩位威廉.皮特(William Pitt)首相就不會如此。對於這些真實存在的歷史人物,我們美國人似乎有符合當下的特殊需求。這是為什麼?
學者們對此有不同的答案。有些人認為,我們之所以如此重視憲法的締造過程,是因為我們要不斷考慮憲法法理和憲法的原初意旨。有些人則認為,我們是在利用這些十八世紀的人物來尋找美國歷史上的智慧和價值。他們相信,這些兩百年前的開國元勳,是我們用來評價當前政治領袖的標準。美國人似乎都在暗中自問:為什麼現在沒有這種領袖了呢?
也有人認為,我們對革命世代的興趣和美國人尋找認同有關。這個說法很有道理。其他國家的民族認同,例如法國人和德國人,都是年代久遠且被視為理所當然(這也是這些國家的移民問題比我們嚴重的原因)。美國人是在一七七六年才成為一個民族,所以要知道我們是誰,就要知道我們的開國元勳是誰。美國是奠基於一些共同信念,不像其他國家是奠基於共同的種族、語言或宗教。由於我們和傳統意義上的民族大不相同,為了建立我們的民族性,我們就要不斷肯認和強化那些從英國獨立、並締造憲法者的價值理念。也就是說,只要這個共和國存在一天,美國人就註定要不斷回顧其開國史。
走下神壇的國父
在一八二六年七月四日湯瑪斯.傑佛遜和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同時辭世的那一天,也就是美國獨立宣言通過整整五十年後,開國元勳們已有了神聖光環。此後的美國人在回顧這些革命領袖和憲法締造者時,都要讚嘆他們思想的深邃、政治的創意及成就的偉大。林肯稱這些開國元勳是「巨大的橡樹林」,他們超凡出眾如同巨人一般,他們的智慧和政治能力遠非後人所能及。
但這種看法也不是永遠一成不變。林肯就警告過,開國元勳的成就,「一定會愈來愈被淡忘,隨著時間愈來愈模糊。」事實上,在十九世紀末,對於開國元勳的崇敬及其神話般的聲望就受到質疑,歷史學家也開始戳破他們的神聖光環。一八九六年,當時很受歡迎的歷史學家麥馬斯特(John Bach McMaster)寫了一篇文章〈開國之父的政治墮落〉(The Political Depravity of the Founding Fathers),他認為,「就政治活動的陰謀詭
計來說,這些創建我們的國家和政府的人和我們不遑多讓,甚至比我們更厲害。」麥馬斯特認為開國元勳搞過很多惡劣的政治技倆,包括讓媒體噤聲、操控選票、以黨派私利劃分選區。
麥馬斯特對革命領袖的詆毀只是一場全面聲討運動的開端。一八九七年,歷史學家費雪(Sydney George Fisher)在《美國憲法的演變》(The Evolu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一書中,駁斥了格萊斯頓的說法,格萊斯頓說美國憲法是「由人類的大腦和意志在特定時間點上成就的最美妙作品」。費雪認為開國元動的聲望被神話和傳奇膨脹得太過,他窮盡一生之力,就是要回復美國革命和革命領袖的真實面貌。在一九一二年提交給美國哲學學會的〈美國革命史的傳奇和神話締造過程〉(The Legendary and Myth-Making Process in Historie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一文中,費雪呼籲要「以事實和真相來取代令人生厭已久的多愁善感和一派胡言」。他還寫了《真實的班傑明.富蘭克林》(The True Benjamin Franklin, 1900)、《真實的美國革命史》(The True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1902)等書。
然而,真正讓修正派學者不滿的,是美國憲法貌似神聖和假民主的性質。二十世紀初的進步派改革者強烈不滿美國政府諸多不民主之處,尤其是由州議會推選參議員和最高法院法官終身制。許多學者指出,美國憲法不但不神聖,甚至也不符合美國民
主的精神。一九○七年,艾倫.史密斯(J. Allen Smith)在其《美國憲法的精神》(The Spirit of American Government)一書中,就把美國憲法視為一篇反動派貴族的文件,用權力制衡、修改困難、司法審查等制度來壓抑人民的意志。
進步時代眾多學者對美國憲法不民主的批評,最終在查爾斯.比爾德(Charles Beard)的《美國憲法的經濟詮釋》(An Economic Interpret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一書達到高峰,在史學史上產生爆炸性的影響。比爾德此書是當時西方世界「反叛形式主義」潮流的一部分,也成為美國史上最具影響力的歷史著作。它代表和主導了一整個世代的人對歷史的看法,尤其是對美國憲法起源的看法。比爾德和同時代其他學者汲取了馬克思與佛洛伊德的思想,還有行為主義心理學的概念,認為利益和欲望才是社會行為的真正決定因素,而理念不過是將其合理化的面紗。他們批評,歷史學家長久以來都把理念從其所產生的物質條件抽離出來,把理念當成獨立的力量,好像單憑理念就可以決定事件的發展。比爾德在一九三五年版《美國憲法的經濟詮釋》的導言中說,研究美國憲法的歷史學家都把理念當成是「實體、特質、力量,與一切經濟性的世俗考量毫不相干。」比爾德及其同時代許多人試圖把過去歷史學家所忽視的「經濟衝突、壓力和緊張的現實因素」給凸顯出來。
比爾德指出,美國憲法的締造者其實有其背後的經濟動機,剝去了長久籠罩在他們身上的無私面紗。不管比爾德的某些見解有多麼殘酷和謬誤,但他認為人的意識及行為說到底是其社會和經濟環境的產物這一假設,深遠影響了美國歷史學界。
在比爾德這本書出版後,揭穿開國元勳的神話與傳奇蔚為風潮。華盛頓是最被傳奇化的人物,所以他也經常被拿出來挑戰。事實上,「揭穿」(debunk)這個字就是伍德沃德(W. E. Woodward)在一九二○年代發明的,專指揭露某些人物的陰暗面,而華盛頓就是他最愛的目標。
打擊開國元勳聲望的行動已經進行了一個世紀之久,我們現在對革命人物受到任何批評都不會驚訝。由於這些開國元勳對美國人如此重要,對我們的自我認同如此攸關,當然會有人想利用他們來批評美國及美國文化。比方說,如果有人要譴責美國對少數族群的態度,或美國的帝國主義行徑,最好的方法莫過於把某個開國元勳抓出來痛批一頓。事實上,在過去四十年來,妖魔化某些開國元勳(尤其是傑佛遜)已發展為一門產業。
雖然開國元勳已被攻擊超過一個世紀,但今日學術界對他們的醜化卻有些新的特色。與過往相比,歷史學者似乎更愛批判這些白人男性菁英。歷史學者甚至會故意忽視這些開國元勳的政治成就,好像他們做的事根本無關緊要。在過去幾十年中有關共和國早期歷史的最佳歷史著作,都著重在發掘平民老百姓的聲音(像是緬因州的助產士或康乃狄克州的奴隸),或強調當時的平民文化遠比這些偉大的白人更重要。當然,非學院派或對深奧學術辯論沒有興趣的歷史學者,還是持續在撰寫開國元勳的故事和傳記。但過去四十年來,學院內的歷史學者確實更著重共和國早期的種族、階級和性別議題,刻意避開政治和政治領導的議題。
當開國元勳不是被人忽視,而是受到正面挑戰時,今日的批判更是激烈。儘管比爾德揭露了開國元勳背後的經濟動機,但他對這些締造憲法的人還是保持敬意。「在人類的會議史上,」他在一九一二年寫道,「從來沒有像參與這次會議的人有這麼多政治經驗和實務知識,對於人類行為和政府本質有這麼深刻的洞見。」
今日批判開國元勳的歷史學者則沒有這種敬意。早期的批評者志在揭開神話和傳說,還原其本來人性面目,但現在則不同。有些人根本是要把開國元勳非人性化,而非還給他們人性。由於今日的文化已不再尊敬絕對價值和恆久的真實,我們已很難相信十八世紀的開國元勳,對於二十世紀還能提出什麼重要或傑出的看法。即使是在注重探求憲法締造者意旨的憲法法理學界,開國元勳的聲望也大不如前,原初的立法意旨也不再是理所當然,而是學者和法官激辯的問題。現在看來已經很清楚,開國元勳並不重視我們現在所重視的議題,例如種族、女性地位和平等。於是我們可以輕易把他們貶為種族主義者、性別歧視者和菁英主義者。
沙林傑(J. D. Salinger)的作品及其對成年人虛偽的批判,促成好幾代年輕人都喜歡去搞揭穿。正如暢銷作家戴夫.艾格斯(Dave Eggers)所言,他身為一個雜誌編輯,他的工作就是要揭穿。他每天都要經手「一大堆批判文章,每一篇都想指出這個世界所相信和珍視的東西是虛假的。」既然從給黑人小孩讀的聖經版本、學生貸款、大學、工作、婚姻、化妝這些概念,再到「死之華樂團」(Grateful Dead),都有人想要揭穿,開國元勳及其功業當然也難逃。事實上,今日有些歷史學者甚至不認為那些革命家有什麼功業可言。在這些學者看來,美國革命是一個失敗品。有一位歷史學者就說:美國革命,「沒有解放黑奴,沒有讓女性完全政治平等……沒有給印第安人公民資格,沒有建立一個大家可以公平競爭的經濟環境。」
儘管大多數歷史學者不同意,但縱然開國元勳受到那麼多批判和揭穿,大多數美國人依然認為他們是超凡的菁英,其成就在美國史上無人能及。多數美國人都認為,這些革命領袖是無可比擬的一群人,強力持久地影響了美國史。這些開國元勳比他們所效法的古代偉大立法者更了不起,因為他們更為真實。他們不是神話中的角色,而是真實的歷史人物,留有大量的歷史紀錄。和古典時代的英雄不同,我們對開國元勳的認識不是靠模糊的傳說或史詩。我們手上不但有這些革命領袖所有公開發表過的作品,還有他們大量私人信件和最私密的個人想法,其編纂的完整性和專業性在西方世界檔案史上難出其右。
儘管開國元勳已經被挖掘到這種程度,多數美國人還是認為他們超群不凡,政治能力和智慧非我們所能及。每當回顧這些人物,我們總是既驚嘆,又有強烈的失落感。美國史上似乎曾有那麼一段時間,理念與權力、理智主義和政治實踐融匯在一起,其後就再也沒有出現過。
這些開國元勳毫無疑問都是理想主義者,都是當時最頂尖的知識分子。但他們同時也是當時的政治領袖,是競逐權力的政治人物,在選舉中有輸有贏。他們在殖民地州議會或參眾議院當議員,當州長、法官甚至總統。他們當然不是現代意義的「知識分子」或「政治人物」,因為這些革命家並不接受這兩種人一定要涇渭分明。他們不是疏離的知識分子,也不是不關心選票的政治人物。他們同時腳跨理念的世界和政治的世界,愉快地把兩者結合在一起,讓我們嫉妒和驚嘆。我們知道這一段美國史再也不會重現。
但在兩百年後的今天,我們實無須再沉湎於過往,無須再深感失落和不足。我們所該做的,不是再多去讚美這些開國元勳,而是要更理解他們的處境。我們想知道,為什麼這些革命家能如此完美地結合理念與政治,而後來的世代卻不能?如果能以正確的歷史眼光看待十八世紀最後二十五年,更深刻體會那時代的獨特之處,我們不但更能了解革命世代的離去讓我們失去了什麼,更重要的是,我們也更能了解我們獲得了什麼。歸根究柢,後世的美國人之所以無法再複製那些革命家在知識和政治上的領導能力,正是因為我們所珍視的價值、我們的平等文化和我們的民主社會愈發茁壯。美國政治人物在知識品質上的下降,以及理念和權力的截然劃分,正是我們必須為民主付出的代價。當平民百姓在美國革命數十年後地位躍升,必然會取代非平民、貴族式的理念人物的權力。但這些革命領袖並不只是新環境的受害者,他們事實上也是新環境的先驅者。他們造成了變革,而正是這些變革導致他們滅亡,摧毀了他們把政治與知識融為一體的理念。儘管他們並非有意,但正是他們搗毀了讓他們得以偉大的基礎。
國父是時代的產物
這些革命領袖雖然偉大,但絕非半神或超人;他們是特定環境與特定時代的產物。他們和一般人一樣無法免於誘惑。他們渴望財富與地位,有時候還會搞投機買賣。事實上,有好幾位知名的開國元勳,例如美國革命的財政家羅伯特.莫里斯(Robert Morris)和最高法院助理法官詹姆斯.威爾遜(James Wilson),最後都因為債務問題坐牢。
他們不是半神,但他們也絕不是現代意義的民主主義者。他們對菁英主義毫不避諱,也從不掩飾對一般老百姓的優越感。但他們也相信,平民百姓才是他們的權力來源。歷史學家查爾斯.史奈德(Charles S. Snyder)在很久以前就指出,他們是半貴族政治體制的受益者,他們的卓越領導,很大程度上是來自我們今日認為不民主和可恨的決策機制。
但即使是在那個不民主的時空環境下,他們依然非比尋常,即便不是獨一無二。作為政治領袖,他們組成一個特殊的菁英團體,創造出一個以能力和天賦為標準的貴族階級,不同於十八世紀英國社會的世襲式貴族。在英國並不是沒有出身低微但功成名就的人。富蘭克林的英國朋友威廉.斯特拉漢(William Strahan),此人和富蘭克林一樣是印刷商出身,後來當上國會議員。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是出身平凡的愛爾蘭人,也成為當時最偉大的作家和演說家。但英國和美國還是不同。出身平凡的英國人縱有聰明才智,還是要靠主宰英國社會的世襲貴族提拔,才能往上爬。若沒有威廉.漢彌爾頓(William Hamilton)和洛金漢侯爵的庇護,伯克不可能功成名就。美國革命的菁英則多半是靠自己努力,雖然他們也像英國一樣需要人提拔,但他們有辦法成為社會的統治者,而這是斯特拉漢和伯克在英國辦不到的。
十八世紀的英國統治在大約四百個貴族家庭手上,他們擁有的龐大土地、政治影響力和貴族威勢,是北美洲的人難以想像的。馬里蘭州的查爾斯.卡羅爾(Charles Carroll)雖然是美國南方最有錢的莊園主,年收入是令當時美洲人咋舌的一千八百鎊,但英國德比伯爵的大量房地產卻可以年收四萬鎊。以英國的標準,就連華盛頓和傑佛遜這種擁有幾百個奴隸的美洲貴族,也不過是小地主而已。此外,在英國人的地位排序中,像亞當斯和漢彌爾頓這種律師是很低的。他們是紳士沒錯,但和英國貴族差得遠。所以美國革命菁英和英國貴族是非常不同的。但正因為不同,他們才很適合發揮十八世紀啟蒙的精神。
章節試閱
第二章 富蘭克林是如何被「創造」出來的
富蘭克林是美國夢的象徵,尤其是發財致富的象徵,但湯瑪斯.傑佛遜是美國民主理念和民主渴望的化身。「所有榮耀歸於傑佛遜。」林肯在美國內戰前夕這麼說過。林肯說,傑佛遜提出了爆炸性的觀念:「凡人皆生而平等」,為後世所有暴政和壓迫設下了「指控和路障」。「傑佛遜的原則,」林肯說,「就是自由社會的真義和公理。」
幾乎從一開始,傑佛遜就是美國人作為一個民族的象徵和試金石,他發明和創造出讓我們美國人所喜所惡、所懼所愛的民粹主義、菁英主義、農民主義、種族主義、無神主義、自由主義。我們不停在問,假如傑佛遜還在世,他會怎麼想。當我們討論歷史上各項重大議題時,也會引用傑佛遜的話。大多數美國人對傑佛遜的看法,和史上首位專業傳記作家詹姆斯.帕頓(James Parton)一樣。帕頓在一八七四年寫道:「如果傑佛遜是錯的,美國就是錯的;如果美國是對的,傑佛遜就是對的。」
麥瑞爾.皮特森(Merrill Peterson)在近半世紀前出版的《美國人心中的傑佛遜形象》(The Jefferson Image in the American Mind)一書中說,傑佛遜在美國文化中的形象,向來「敏銳反映了……美國人對自我形象的苦苦追尋。」在皮特森的書出版幾十年後,即使現在的史學研究水準已然高出許多,美國人還是不改其志地把傑佛遜符號化、象徵化,與美國等同為一。經過這些動盪年代,傑佛遜與美國變得更加融為一體。過去四十年來,包括歷史學家在內的許多人,都認為美國出了很大的問題。而如果美國有問題,那麼傑佛遜也有問題。
傑佛遜留給美國的深遠影響
最先對傑佛遜開砲的也許是李奧納多.李維(Leonard Levy)的《傑佛遜與公民自由》(Jefferson and Civil Liberties: The Darker Side, 1963)一書。李維這本書不是什麼巧妙諷刺之作,也不是委婉地嘲弄傑佛遜的言行不一和偽善,而是如同檢察官的起訴書。李維剝下傑佛遜的自由放任主義外衣,揭露出他的「黑暗面」:他對黨派攻詰的狂熱、他對基本公民自由的漠不關心、他那自以為正義而導致的冷酷殘忍。在李維和其他歷史學者筆下,傑佛遜不是對事物有好奇心、能容忍所有理念自由散播的啟蒙知識分子,而是一個意識形態家和獨斷的思想家。他一方面教導青年要順從他的教義,一方面查禁所有他不喜歡的書。他完全沒有保持開放和懷疑的胸襟。
傑佛遜不但沒有創意和好奇心,他根本是個教條主義者和強硬派自由主義者。歷史學者伯納德.貝林(Bernard Bailyn)說,他對歐洲社會文化的態度,完全是「一種十八世紀的刻板觀點,這是一種大膽高傲的啟蒙式的刻板觀點。他毫不保留地接受自由主義的態度和理念,除了以其優美的詩文為其增色,完全無所增減。」在這方面,他和較有求知欲的麥迪遜完全不同。例如,傑佛遜只能用傳統自由主義對王權的厭惡來理解法國大革命爆發。他之所以支持在聯邦憲法中加入《權利法案》,不是因為像麥迪遜那樣深思熟慮過,而是因為一個良善的政府本來就該有人權條款。他向美國同胞轉述自由派的法國貴族朋友告訴他的話,「歐洲受啟蒙的人士都贊同我們要創造一個保障人民權利的工具,對我們這麼快就放棄感到震驚。」有人認為傑佛遜在一七八七年和八九年之所以力主要通過《權利法案》,只是因為不想在法國自由派朋友面前丟臉。他反對奴隸制度也是一樣,主要是為了符合外國啟蒙人士的期待。
傑佛遜對美國黑人和奴隸制度的看法,讓他在今日飽受批判。如果美國的種族關係有問題,傑佛遜一定也有問題。傑佛遜寫下自由平等的偉大宣言,卻終生擁有奴隸,看到這種對比,誰會不覺得尷尬呢?傑佛遜當然痛恨奴隸制,他相信他在一七七六年寫下的真理終將讓奴隸制在美國走進墳墓。他早年曾試圖推動維吉尼亞的奴隸解放運動,但不成功,一七八○年代又努力想在西部新領土取消奴隸制。但不像華盛頓,他自己從未解放過一個奴隸。不只如此,近來有些歷史學者還指出,他不但購買、繁殖、鞭打奴隸,還像其他維吉尼亞莊園主一樣,追殺逃跑的奴隸。他更曾說過,美國奴隸制不像古羅馬奴隸制那麼壞。
近來更有些史學家宣稱,傑佛遜對黑人的態度令人深惡痛絕,把這位「蒙特塞羅的聖人」等同於改革運動,簡直是一大汙辱。傑佛遜從未想過黑奴解放後可以留在美國的白人社會中,他一生都強調,要把解放的黑奴遞解出境。他想把黑人都送到西印度群島或非洲,或美國以外的任何地方。有學者批評說,以傑佛遜的廢奴條件,廢奴運動根本就不可能。當有年輕人請傑佛遜為廢奴發聲時,他只會找藉口拖延。
他要驅逐黑人,是出於他的種族恐懼和反感。儘管他不反對白人和印第安人通婚,對於黑白混血卻終生表示「極大的厭惡」。古羅馬奴隸獲得自由後,「可以和主人通婚,不會汙染主人的血脈」,但黑奴獲得自由後,就必須「被驅逐到不會發生混血的地方」。雖然傑佛遜認為印第安人是未開化的民族,但他向來敬重印第安人,用許多環境因素來解釋他們和白人的不同。但他對於美國黑人就沒辦法。事實上,他一直質疑黑人從生理和心理上都比白人低等。
有人說,傑佛遜對黑人的厭惡來自他被壓抑的性欲望,但他對他漂亮的混血女奴莎麗.海明斯(Sally Hemings)卻非如此。一八○二年,一名大膽的記者詹姆斯.卡倫德(James Callender)率先指控海明斯當了傑佛遜幾十年情婦,為他生了好幾個子女。一九九八年公布的DNA鑑定結果也顯示,海明斯的子女確實出於某位傑佛遜家族的男性。於是多數歷史學者都認定傑佛遜的確和家中女奴有染,和海明斯生了幾個子女。他這種行為與其他南方莊園主沒什麼不同。
但依然有歷史學者否認傑佛遜有和海明斯生下子女。這個問題還在爭辯中,但已經不重要。無論他是否和海明斯有染,傑佛遜家裡確實發生過他在道德上厭惡的黑白混血。打從一開始,傑佛遜的蒙特塞羅莊園算不上是家父長制莊園的模範。
每個人都從傑佛遜身上看見美國,於是傑佛遜在奴隸制和黑白混血問題上的羞恥和罪過,也就代表了美國黑白關係扭曲的羞恥和罪過。在一九二○到四○年代,對帕靈頓(Vernon Louis Parrington)那一代人來說,傑佛遜是美國病症的靈丹妙藥,對現在的人則成了毒藥。在近年的研究中,傑佛遜簡直就是美國過去四十年所有被批判的東西的代表:自以為是、充滿罪過、種族歧視、獨斷教條、滿腦子自由派理念,但一遇壓力就輕易退縮。
每當美國人努力追尋自我,都繞不開傑佛遜。傑佛遜為個人權利而戰,而這些權利在近年來已走到極端,所以傑佛遜及其獨立宣言一定出了什麼差錯。事實上,十八世紀的聯邦黨人批判傑佛遜執著權利更為猛烈。一名典型的聯邦黨諷刺作家說,他總是無休無止地談論權利,甚至鼓吹一草一木皆有生長的權利。為什麼不呢?每一種植物「不都有平等生存的權利嗎?……為什麼唯有小麥和大麥能夠茁壯,成為農地上的主宰呢?」
有些人則認為,美國並不是只注重個人權利的自由資本主義社會。若然如此,那麼傑佛遜所代表的美國人形象也必須有所改變。史學界在一九七○和八○年代有一場激辯,有人強調要重新挖掘美國革命時期那種重視美德、腐化和公共福祉的古典共和文化,而不是只重個人權利和追逐私利。這場論戰的核心就是傑佛遜。從這種古典共和傳統看來,傑佛遜並不是只注重個人權利的洛克信徒,而是古典禁欲主義者。他討厭城市、賺錢、腐化,倡導一套適用於農民共和國的社會道德條件,而這個共和國是由不受市場影響的獨立耕作者所組成。
有些歷史學者,尤其是波考克(J. G. A. Pocock)相當醉心美國早期的古典共和傳統,他們認為,美國革命並不是一場把美國推向自由資本主義新世界的進步運動,而是「文藝復興的最後一搏」。美國是在「對現代性的恐懼」中誕生的,其代言人傑佛遜是要恢復美好舊時光,對抗正橫掃大西洋兩岸的經濟巨變。
但其他史學家則認為這種觀點太過頭了,倒不如去發掘傑佛遜的思想中還有哪些具有進步性,還能適用於當代的東西。蓋瑞.威爾斯在《發明美國》(Inventing America, 1978)一書中主張,傑佛遜的獨立宣言受到蘇格蘭倫理學家法蘭西斯.哈奇森的社群主義影響,遠勝於洛克的財產個人主義,但別的學者則強調洛克對傑佛遜的重要性。畢竟這是關乎美國特質到底是什麼的問題。有些評論家譴責威爾斯,說他強調傑佛遜的社群主義,是意在「為共和國的歷史塗脂抹粉」。還有一些歷史學家,尤其是喬伊絲.艾波比(Joyce Appleby)則主張要更全面地理解美國革命和傑佛遜這個人。艾波比說,其他開國元勳也許都很菁英主義、守舊、哀嘆失去的美德,但傑佛遜絕非如此。傑佛遜也研究古典學,但他從不認同人只能在公共領域才能實現自我的古典理念。他雖然是農民,卻是個接受商業的現代化農民。「比起同時代任何人,」艾波比說,「傑佛遜更能把經濟發展計畫和建國策略結合為一個激進的道德理論。」他不是「被現代化打敗的輸家」,而是自由派與進步派的贏家。他相信未來,提倡個人追求幸福的權利,致力使美國的商業繁榮不致僵死在政府手中。艾波比認為,美國民眾對美德、腐化和社群的重視,遠不及重視平等、個人權利和出售產品到大西洋兩岸。所以在一七九○年代,人民會把傑佛遜及其民主共和黨(Democratic-Republican Party)當成他們樂觀夢想的代言人。艾波比寫道,「傑佛遜用對未來的想像召喚了他的同胞,在新道德中加入了物質主義」,而支撐這個新道德的根基,就是他對自由個體有能力自我管理的深刻信念。
如此一來,傑佛遜又變成率領美國人走向民主和商業的先鋒,再度成為自由美國的象徵。但如果這表示傑佛遜非常支持資本主義,那麼理查.馬修(Richard Matthews)的著作又提醒我們並非如此。馬修為不同版本的美國挖掘出「不同版本的傑佛遜」,「一個不只是對美國市場社會提出尖銳批判的傑佛遜,還自覺為美國提出一幅正確而民主的未來願景,如果不是路徑圖的話。」馬修的傑佛遜相信不斷革命,相信一種屬於社群主義的無政府主義,以及人民廣泛參與政治。馬修的結論是:他是正宗的美國激進民主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