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本書的雛形,起自我小學的珠寶盒。珠寶盒做成小鳥籠狀,黃銅柵欄內有一隻假金絲雀在盪鞦韆。我在盒底的窄抽屜放了一個三稜鏡,一照就有彩虹。還有墨西哥披索(peso)兩枚,一個大得出奇的橡實帽,一個袖珍海貝,我爸「天美時」(Timex)老表的表蓋,讓巴杜(Jean Patou)「喜悅」(Joy)香水試用瓶一支──都是我珍藏的寶貝。
英文exquisite一字,出自拉丁文動詞exquirére,意為「搜尋,找」。依《牛津英語大辭典》(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的解釋,這一詞的意思有「清麗」(delicacy),「精選」(carefully selected),秀美,「直教人驚呼讚歎」(excite extense delightadmiration)。我為時尚精品雜誌撰稿多年,向來力求為時裝設計師的事蹟注入典雅的浪漫,召喚馳的美感,為簇新的品牌套上古老的門第,或為古典的意念拂塵拭土,再度閃耀光芒。真要化身華麗的綺想,其實簡單如刷信用卡。也就是說─付得起就行。然於真實生活,於我的生活,我可是連自己筆下華麗花稍的小飾品也買不起。我這人啊,只是拿鼻子貼櫥窗玻璃的荷莉.葛萊特利(注1)。
那些年的歷練,雖然教我學會欣賞各式各類的美,懂得尊重各式各類的美,也給我不少時間思索精緻何謂;我卻反而寫下這一本書,謳歌人生有太多非凡的精品,毋須多少花費。知道其貌不揚的巴氏梨(Barlett pear)也有皇族家世,高頂大禮帽也有歷史淵源,一樣可以教你覺得富有;搞清楚日本和服或是五彩紙屑的歷史,一樣可以襯得你的世界好廣大、好奇妙。
世上最早的百科全書,例如老普林尼(Old Elder,233~79)編的三十七冊《博物誌》(Naturalis Historia,西元一世紀),禮讚大自然的奇觀勝景,描繪非洲、亞洲的奇禽異獸,美麗絕倫的珠玉寶石,奇花異卉。文藝復興時期作家也有編撰大部頭的書冊,纂輯異國趣味和風情,例如貴族把玩的「奇珍櫃」(cabinet of curiositsy)。神祕的藝品、宗教的聖物、費解的計時機械,盈箱累匣,和偶一得見的獨角獸尖角並陳。古物化作風雅清玩,便是指引我一路探索的明燈。
我這一本小百科,一如前輩先人的腳印,路徑廣闊遼遠,想像天馬行空,或許再加一點古靈精怪吧。我這一本小百科,同樣一如前輩先人,純屬私人興趣。所謂「百科」,表示社會大眾的知識盡萃於斯。書內條目,直接出自我在案頭擺放的檔案,鼓鼓一落,夾滿隨手剪下、信筆塗鴉的資料。影印的文章,引述,稀奇古怪的圖版,都是巧遇的拾貝──都曾在我心裡點起一絲火花,或是激起「驚喜讚歎」。我在心裡暱稱我這文集:「何以我眷戀於斯。」於此之「斯」,指的是我們這一星球。不如意時,翻閱案上這一大落資料,每每就能遁入如夢似幻的風流樂土,心隨境轉。
雖說書中敝帚自珍,渺如蜉蝣,迥異於我為工作而寫的高級服飾、隆重晚宴,卻照亮了另一方隱祕奧妙的天地,兀自散發奇妙的光華,教人迷醉,遠非豪華精品所能企及。遇到正經一點的人,我還往往需要為我這些無聊的小玩意兒作辯護。只是,此書確實就是在向無聊致敬──不過,舊話又要再提,我指的絕不是擺闊的空洞消費:搞些無聊玩意兒,不正是在做無謂的漂亮事兒?而做事的理由,沒有理由不是最好的理由?我堅信這才是瀟灑人生的精髓。這一路來,我每走一步,就多摭拾到一筆奇妙、清麗、兀自閃著幽光的無聊事兒,收在筆記本,供我點燃遐想,激起無上的欣喜,而且,在在無關乎奢華不實的時新炫富姿態。這些細心蒐羅的小小無聊事兒,都是值得我潛心投入的寶貝珍藏。
※注1:荷莉.葛萊特利(Holly Golightly):著名電影《第凡內早餐》(Breakfast at Tiffany’s)女主角奧黛麗.赫本(Audrey Hepburn,1929~19930)飾演之鄉下女孩,到繁華大都會釣金龜婿。原著為楚門.柯波提(Truman Capote,1924~1984)的中篇小說,一九五八年出版,改編為同名電影於一九六一年出品。
精彩內文選摘
手套
GLOVES
手套的用處再明顯不過,但若搞得太誇張──像是故意繡一大堆花或縫一大堆珠寶──可一樣會礙事。只是,歷經幾百年的時間,手套確實也已經變成日常生活必備的用品暨誘惑的符號。
雖說古代的希臘人、羅馬人講究理性,戴手套只為了搞園藝時不傷手。但是,過了六世紀,基督教的大主教卻戴手套主持彌撒,保持聖經想要的整潔,卻為手套烙上了前所未有的威望。手套從此一路攀升,再到中古時代,國王戴的手套已經成為國王本人的代表,交給信使,可以是國王展現誠意的信物,或是帶著國王戴過的五指護身符,保證行走在外安全無虞。法國國王駕崩前,也會把手套傳給兒子。英國國王登基之時,準國王會有朋友將手套扔到地上──「下戰帖」──有誰膽敢反對加冕,盡早出面一戰。手套也代表榮耀。中古時代拿手套打中騎士,等於表明要打上一架。一待談好了時間、地點,決鬥的雙方也要交換手套,表示屆時不會毀約,一定到場奉陪。
然而,手套之於女性時尚──還有戀物情結──代表的便是另一種忠貞。中古時代,情人若是在正式的訂婚儀式將一雙手套送給心上的佳人,而淑女也脫下一隻手套相贈,就表示女方有應允之意。莎士比亞筆下的克瑞西達,想像特洛伊羅斯(Troilus)在她留給他的一隻手套,「蓋滿難忘的輕吻」。(注1)英國女王伊麗莎白的寵臣喬治.克里佛(George Clifford,1558~1605)──坎伯蘭三世伯爵(third Earl of Cumberland),也把女王送的珠寶手套摺好,塞進頭盔壓在額頭上。女王另一位忠臣,羅伯.德佛羅(Robert Devereux,1656~1601),則是把女王的一隻手套用銀色緞帶綁在手臂的盔甲上面。
在那年頭,歐洲的王室和貴族瘋也似的囤積手套、交換手套,如癡如狂。大學也致贈手套給來校參訪的權貴。富人送僕人手套,裡面還塞錢。罪犯若是蒙法官饒恕,也送上手套;這習俗後來遭立法禁止。一五九九年,西班牙的腓利二世送了兩百雙手套給未過門的妻子,奧地利女大公瑪格麗特(Archduchess Margaret,1567~1633),當作婚前的贈禮。
手套可以選的款式有多少,戴手套的習俗就有多少。女性的手套要薰麝香、龍涎香,要繡滿豐茂富麗的花朵、蝴蝶、禽鳥,要有珠寶鈕釦作裝飾,有的於指節處還會開一條縫,免得手指戴的戒指不見天日。輕軟的雞皮手套於十七世紀大為流行。「林姆瑞克」(limerick)手套也是。「林姆瑞克」這一種手套以生產地──愛爾蘭的林姆瑞克──得名,取材自未出生小牛皮。另也有拿老鼠、小狗或小山羊的皮拼湊成手套者。(十八世紀有法國博物學家竟然拿蜘蛛絲織布,做了一雙手套。)質地最精細的手套,摺起來塞得進果殼裡去,還有不少手套貴重到足以寫進遺囑傳家。
長短、色彩的流行來來去去,然而,手套不論長、短、花稍、樸素,到了二十世紀,但凡淑女出外拋頭露面,絕對不敢不戴手套。洛可可時代趕時髦的淑女,一天要換五雙手套;進食,彈豎琴、鋼琴,也都留著手套不拿下來。反之,貴族男士雙手若是戴著手套,就不該碰重要的東西。朋友握手一定要空手;這樣的習俗至今依然。
手套又戴、又脫的,沒錯,是很討厭的儀式。不過,遇到男性,規則偶爾也會因為實際的考慮而作扭曲。大熱天,紳士是可以不脫手套就去握淑女的手,免得一伸出去滿手汗溼。「真要脫,唉,也可以吧,」十九世紀有禮儀專家寫道,「但是,與其伸出一隻沒戴手套卻黏答答的手,還不如冒險被人看作有失騎士風度好
了。」
※注1:克瑞西達(Cressida):出自莎翁以特洛伊城(Troy)的故事寫的社會問題劇,《特洛伊羅斯與克瑞西達》(TroilusCressida,1602),第五幕第二景。
紅色唇膏
RED LIPSTICK
紅色唇膏千年來的命運,既是拱璧,也是禁忌。紅唇的魅力在於原始,是誘惑的亮麗捷徑。古羅馬人會用朱砂塗唇,不過,皇帝卻三番兩次下達禁令。伊麗莎白時代的英格蘭人也用過染成紅色的蠟石作唇膏,但是,一樣來了一道政府的敕令,宣布女子一經發現塗抹紅色蠟石,「必以施行巫術予以嚴懲。」恪守禮法的清教徒和維多利亞時人,對此也表贊同。不過,史上還是出現了罕見的事例,擁護紅唇竟然也可以號召如此之眾──這說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同盟國(Allied)這邊的國家群起以虛榮,力抗逆境。
唇膏於當時在英國是要配給的,以便省下甘油,拿去製造炸彈。但在美國,唇膏生產於大戰期間始終未停,只是,改用磨光的硬紙板作包裝,省下黃銅以供軍用。「美國軍需生產委員會」(American War Production Board)有發言人表示,女性因唇膏「而散發出蓬勃的朝氣,自信,親切」,會傳染,「可以直接感染給家裡的男性。」所以,這是士氣的問題。精神科醫生也說唇膏是「非必需的必需品」。海軍陸戰隊也有一份傳單,明白告訴軍中的女性同袍,唇膏的顏色和指甲蔻丹,要搭配制服上的「緋紅帽帶」。
另一邊,德國的納粹黨早在一九三三年就下了唇膏的禁令,《紐約時報》寫過,納粹黨宣布「化裝之女性」不得出任黨職。「德國女性一定要回歸日耳曼母親的形象,」有黨工表示,「德國女孩務必有所準備,擔起這樣的身分。」
德國人下了唇膏的禁令,在美國頓成新聞,但是,新聞界的焦點卻是放在英國唇膏缺貨。所以,美國秉兄弟之邦的情誼,為英軍裡的女性袍澤送去「愛心包」(care package)。未能從戎的英國女性待在家裡也不是沒有表現,塗到只剩一小截的唇膏還可以加熱,回收再利用。英國坎伯蘭(Cumberland)有一名五十歲的家庭主婦奈拉.賴斯特(Nella Last,1889~1968),曾借日記思索唇膏之於女人的威力,她於兒子遠赴前線後有何蛻變,唇膏於她的蛻變又有何功效。「我不禁比較起以前那一個孤僻的黃臉婆,老愛嚷頭痛,不知多少午后都賴在床上不肯下來。現在,卻懂得勇往直前,不再胡思亂想。以前死也不肯請人幫個小忙,現在,為了幾毛錢也會費盡唇舌勸人捐款。」她一九三九年的日記還寫道,「塗的唇膏太豔,但是,這樣在陰沈的日子,唇若笑不出來,嘴角依然上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