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文1】
◎說什麼都不能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
教了兩個月,二十六個字母還沒教完……
經過兩個月一對一的家教課,每堂課半小時,
眼看著開學日就要到了,兒子只學到第十七個字母L,而且還不熟……
在溫哥華,我還沒學會如何慢活,倒是先體驗了什麼是「慢學」——孩子慢慢學就可以了!
去溫哥華之前,因為工作和搬家的關係,兒子只斷斷續續讀了一陣子幼稚園,加起來大概是兩個月。如果我們留在台灣,那年九月兒子就應該正式進入幼稚園大班,但是因為學制不同,兒子一到溫哥華就必須升級,直接當一年級新生。
兒子完全不會英文,沒見過二十六個英文字母,我又因為自己英文爛,從來沒跟他說過一句英文;據說在溫哥華,英文字母是在幼稚園大班、也就是Preschool教的(加拿大的公立小學教育是從Preschool就開始,每個孩子都必須入學就讀),我真的很替兒子擔心,他開學後怎麼跟得上呢?
我很緊張,先是在社區活動中心找到了一對一上課的英文家教,每週半小時,費用還挺貴的。課程從七月第一週開始,我不期望兒子能學會多少東西,只希望開學前他能學會二十六個字母。這個期望應該不算太過分,想不到我完全預測錯誤!
●每週學兩個字母、畫兩張圖,一堂課上完了!
經過兩個月一對一的家教課,開學在即,我兒子只學到第十七個字母L。
這裡的老師教英文字母的速度,而且還是一對一教學,對我這個台灣人來說簡直是匪夷所思。第一天,A is for Apple. B is for Buttefly. 兩個字母的大小寫,兩幅畫,一張畫蘋果,一張畫蝴蝶。兒子說課上得很愉快,我問有沒有功課,兒子說沒有啊!我心想可能是兒子程度太差了,老師只好慢慢教,第一堂課半小時兩個字母,下一堂課應該會更好更快!
第二週也一樣,C is for Cat. D is for Dog. 兩個字母的大小寫,兩幅畫,一張畫貓咪,一張畫狗狗,兒子畫得很開心!第三週一樣!第四週還是一樣!……兩個月下來,每堂課都畫兩幅畫、學兩個字母,於是兒子只學到第十七個字母。
這要是在台灣,簡直不可思議!雖然我沒送過兒子去上什麼加強班或正式幼稚園,但至少也看過那種標榜「一個小時,就能讓你的孩子熟背二十六個字母」的幼教傳單。當然,我不預期這位老師一個小時就教完所有字母,不過兩個月只學了十七個字母,也真是太慢了一點!何況我幫兒子請的是一對一家教,還是社區中心很有口碑的老師!如果我沒記錯費用,這樣平均下來,兒子每學一個字母就花了我五百元台幣。
在溫哥華,我還沒學會如何慢活,倒是先體驗了什麼是「慢學」——孩子慢慢學就可以了!不過,當時我還是道地的台灣人,對於「慢學」只是焦躁不安,還覺得這是什麼騙人的玩意!還是台灣人的觀念正確:不要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
眼看見開學日就要到了,兒子只學了十七個字母,而且還不熟。天啊!
●{這才是重點}●「跟不跟得上,孩子自己才是決定者!」
這時有一位我剛認識,同樣也是來自台灣的家長,給了我一個建議。這位家長已經來了一年,而且非常重視教育,她的女兒和我兒子同齡,就讀於西溫(West Vancouver)昂貴的私立小學。她告訴我,乾脆向學校要求讓兒子降讀一年,這樣就可以跟大家一樣從二十六個字母開始學起,也不用擔心他跟不上了!
好主意!反正日後回台灣,兒子也必須配合學制讀一年,所以我積極和學校聯絡,表示我擔心兒子跟不上,可不可以讓他降讀。而聖‧羅伯特小學當時的校長佩蒂小姐(Patti Lefkos)卻對我的要求感到匪夷所思。她的回答,算是第一次讓我經歷了台加兩地不同教育觀念的洗禮!佩蒂校長說:
「妳為什麼要自己去認定孩子跟得上或跟不上呢?父母並沒有足夠的資格或能力去做這樣的判斷,孩子才是決定者,而且他才一年級而已!還有,什麼樣的成績表現才叫『跟得上』呢?就算真的跟不上,學校也會給予協助,請不要隨便去判定孩子的表現。給孩子多一點時間、多一點耐心,讓他慢慢地學,他自然就什麼都會學會了!」
聽完佩蒂校長的話,我整個心都安靜下來了。我在急什麼?我自己不也是上了國中才第一次看到英文字母嗎?
而且,對啊!我憑什麼去認定兒子的能力呢?遇到問題再說嘛!
就是這樣——遇到問題再說嘛!
那年九月七日,兒子進入聖‧羅伯特小學就讀,從此開始我和他長達七年的「慢學」體驗。
【摘文2】
◎「老師,你不覺得這樣上課是沒有意義的嗎?」
經驗中的理所當然,不見得是唯一的答案
老師認真地在上社會課,但天氣實在太悶熱,班上有一半的同學都昏昏欲睡!
這時兒子突然舉手了:「老師,妳不覺得這樣上課沒有意義嗎?妳在上面講,但同學都想睡覺!」
同學們一聽,精神全來了,換成老師傻眼,只好問:「那你的建議是什麼?」
也許現在台灣小學的課程內容和我小時候有很大差異,但是就學校生活的形式來說,國語實小和我以前讀的小學幾乎都差不多!像是需要穿制服——三天校服、一天運動服,進步的是可以有一天穿便服。早上,訓導老師會權威地站在校門口,而且也有朝會,下午放學則要排路隊。每個學生都必須負責打掃工作,中午要趴在桌上午睡;校慶時,一兩個月前就要開始練大會操,每個年級都必須負責一個表演節目,兒子這個年級則是表演扯鈴……
這些都是我小時候經驗過的事,一聽就懂,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對;但是對兒子來說,他覺得處處不合理,透過他直率的眼光,點出了很多我從沒考慮過的教育問題。
●想睡覺,不是應該出去跑一跑才有精神嗎?
進入國語實小後,因為台灣的學制和溫哥華不一樣,兒子進入四年六班就讀,很運氣地碰到陳慈玲老師。雖然陳老師還是依循著台灣的教育方式教課,但是她對學生行為的接受度很寬大,如果不是遇見她,兒子可真的要倒大楣了!
舉個例子來說――這是陳老師跟我說的故事,事實上兒子回家什麼也沒提。四、五月的某一天,陳老師認真地在上社會課,但因為天氣真的太悶熱,班上有一半的同學都昏昏欲睡!這時兒子突然舉起手來,老師問他有什麼事?
兒子說:「老師,妳不覺得這樣上課是沒有意義的嗎?妳在上面講,然後一半的同學都想睡覺!」
同學們聽到他這樣說,精神全來了,換成老師傻眼,只好問:「那你的建議是什麼?」
兒子說:「妳只要讓大家去樓下跑一跑、運動一下,不就有精神了嗎?大家也會認真聽課!」
這下子,全班真的全都精神起來了,應和著說:「對啊!對啊!」
老師只好說:「可以啊!如果你可以把課文一字不漏地讀一遍,我們就全部都去樓下跑一跑!」
於是,全班同學都喊著要兒子加油!當時兒子剛從溫哥華回來,認不得中文字,只會注音符號,這項任務對他來說可是難度很高的!不過在全班幫忙下,他終於完成了任務,所以全班都到樓下跑了一圈!
其實,我很訝異兒子會做這種事。不過在溫哥華,如果學生沒精神上課,老師通常就會讓學生去校園走一走,等大家有精神了再繼續上課,有時候也可能是學生給老師的建議,這是很普遍的狀況。因此在兒子的認知裡,這個方法應該是每個老師都知道的,他完全不覺得自己有什麼異常,只能說兒子對台灣教育真的是完全無知。也要謝謝陳老師的包容,讓兒子在面對溫哥華和台北教育方式的差異時,沒有受到太大的傷害!
●下課時間想到操場玩,卻找不到一個同伴?
又有一次校慶活動,四年級全體同學必須表演大會操,體育老師於是找了一首英文流行歌曲《米奇》來當配樂,應該是八○年代很流行的龐克音樂吧!兒子一邊做操、一邊認真地聽歌詞,聽完這首歌,他當場就跟同學說:台灣的小學怎麼可以用這種歌來表演大會操呢?這首歌好色情喔!他逐句翻譯給同學聽,以他小學四年級的標準,這根本就是情色之歌:「米奇,米奇,你好棒,只要你說一聲我就跟你回家……」
他這樣一講,全班又鼓譟起來,陳老師只好將歌詞拿給我看,問我是不是這個意思?看完之後,我說:雖然整首歌沒有直接地說性愛,但暗示的確實是這麼一件事!最後,大會操還是用了這首歌,只是把歌詞拿掉了,只留下音樂。
還有一項長久以來也沒什麼改變的制度,就是學生都要午睡,這對兒子來說也非常痛苦。他大致上是屬於不用午睡的體質,可是時間一到,老師就規定所有人都得趴在桌上午睡,兒子只好像隻蟲一樣在座位上蠕動。最後,他終於爭取到去校園撿垃圾、或是教同學練習英文演講這一類的義工活動,才免去午睡的酷刑!
如果問老師,為什麼大家都必須午睡呢?答案是:這樣下午才有精神上課!
為了讓學生隨時有精神上課,校方甚至不鼓勵學生下課到操場追趕跑跳,擔心學生玩得太瘋,全身汗臭,消耗太多體力,上課會不專心或是打瞌睡!他們希望學生最好把下課時間用來上廁所或準備下一堂課,所以國語實小推廣扯鈴運動,這種運動做完不會滿身大汗、也不會很累,完全符合學校的目標:上課有精神。兒子的教室在四樓,一到下課時間,他問有誰要去操場玩,卻幾乎沒有人要去!這對他來說,也是很不可思議的。
還有像是全校學生集體買扯鈴、校長的職務、學校週會講話的內容,或是下課後校門口擠滿了安親班的專車……對兒子來說全都像是天方夜譚!偏偏兒子又認為,每個學生都有表達自己意見的自由,總是喜歡舉手問問題或提供建議,我只好常常接到陳老師的電話了!
【摘文3】
◎學校要求學生購買的東西,家長都一定要買單嗎?
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原則問題!
我沉默了一下,但想到學校又來問也挺麻煩的,就說:「反正學校要你買就買,又不是買不起。」
兒子也繼續堅持地回答:「我們家買得起的東西,不代表每個人都買得起。
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原則的問題。這是公立學校,老師不應該額外要求買教學用具!」
我一直在想,兒子是在哪裡養成這些連我自己都沒思考過的想法呢?事情是發生在兒子回台灣進入國語實小的第一天,那天有體育課。
第一次上體育課,體育老師就要求每個學生都必須有扯鈴,因為在即將來臨的校慶中,全校四年級同學要一起表演扯鈴,如果沒有的請跟老師登記,他可以統一代為購買。其實幾乎每個學生在上學期都已經買了,只有兒子是新轉進來的還沒買,所以老師主動叫了他的名字,要幫他登記。兒子卻說:「我不要登記,因為媽媽不會同意我買的。」
回家後,他也沒跟我提這件事,一直到隔了幾天,導師打電話過來,才告訴我學校活動需要扯鈴,請我為孩子準備。於是,我埋怨地問兒子,媽媽什麼時候不同意你買學校的東西了?你怎麼可以說媽媽不會同意,這樣好像我很不配合學校。
兒子接下來的回答,完全讓我愣住了!
●{這才是重點}●「我們家買得起,不代表全班每個人都買得起!」
兒子說:「那是體育課,一顆籃球就夠全班玩了,為什麼還要我們都去買扯鈴?學校沒有的設備就不要教,又不是一定要學的東西!如果是表演,那學校就應該準備好設備,為什麼要我花錢?」
我沉默了一下,但想到學校萬一又打電話來也挺麻煩的,於是我堅持地說:「反正學校要我們買我們就買!又不是買不起。」
於是,兒子也繼續堅持地回答:「我們家買得起的東西,不代表每個人都買得起。一個五百元耶!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原則的問題。這是公立學校,老師不應該額外要求學生買教學用具!」
聽到這裡,我開始思考起兒子說的原則問題了。
接著兒子又說:「還有,我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扯鈴,連玩都沒玩過,我也不知道好不好玩,為什麼要我馬上登記繳錢買呢?所以,我也不要妳買!我自己去學校跟老師借就可以了!」
兒子堅持不買,每堂課去跟導師借,導師說:「借你可以,你每次要唸一課國語給我聽,沒有唸錯,就可以借扯鈴。」兒子寧可下課唸課文,也堅持不買扯鈴。這種狀況持續了一個月,一直到他確定自己喜歡扯鈴,才同意我去幫他買。
那年兒子是四年級,剛從溫哥華小學五年級轉回台灣就讀。
●從我的太子龍外套,到兒子的扯鈴……
我不知道學校沒有的設備是不是就不要教,但是,我在台灣接受了完整的教育,從小到大,總是有學校或老師要求我們買這個買那個,而父母也總是盡量讓我們買!根深蒂固留在我們腦海裡的觀念就是:老師是對的、是為你好的,學校的要求是權威的、是不容懷疑的;大家都買你就買,不要當一個不配合的學生和家長。
但是,小時候大家的家境都不是太好,有時真的應付不來這些額外的支出。
記得我上國小時,學校規定早上週會全校學生都要穿藍色外套,讓大家看起來更整齊,媽媽就把哥哥穿不下的藍色外套給我穿。那件鋪棉的外套很暖和,可是和所有同學的藍色外套都不一樣。在那個年代,全台灣國小學生所謂的藍色外套,是一種內面會有「太子龍」浮水印的外套,可不是任何一件藍色外套;而當時我是班長,朝會時必須站在全班隊伍的最前面,所以老師總是要我去跟爸媽說,請他們要買太子龍的藍色外套。
媽媽說:「騙肖耶,藍色外套就是藍色外套,管它是不是太子龍的?」我說:「不是太子龍的就不算是藍色外套!」其實,當然不是媽媽不願意幫我買,只是家裡真的沒錢。那件鋪棉的藍色外套我穿了很久,後來有沒有買太子龍外套我也不記得了,只不過我還是為了這件事難過很久,覺得自己好像是次等人――為什麼大家都買得起,我卻穿不起一件太子龍外套?
而兒子那句――「我們買得起,不代表每個人都買得起!」勾起了我小時候的記憶,這算是我幼小心靈的一道傷痕嗎?應該是吧!
從那一刻開始,我就知道,我將透過兒子的眼光重新去思考很多自己曾經認為理所當然的事,或許也能順便治癒我小時候因為學校的無理制度而留下的一些小小傷痕。
●{這才是重點}●再不好好思考教育,我們只有繼續被矇下去了!